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 案件受理费。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10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西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最西端,地处桂、滇、黔三省(区)结合部,是百色市所管辖的一个县份。全县面积3019.58平方公里,占广西总面积的1.28%,人均拥有土地面积37亩,耕地总面积24.79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97亩。全县有2个镇、6个乡、3个民族乡:八达镇古障镇八大河乡马蚌乡者夯乡普合苗族乡西平乡弄汪乡那佐苗族乡那劳乡足别瑶族苗族乡,共93个村,2002年总人口12.7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56万人,有壮、汉、苗、瑶、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县人口的90%,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西林有近四千年的历史。西林县山清水秀,风光秀丽,旅游资源丰富。有高峡平湖——万峰湖景区,它与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三位一体有机连结成为一条黄金旅游线。